厦门商百有限公司
关于公开转让三辆货车的公告
根据《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管理办法》(夏商投〔2023〕7号)及公司相关管理流程,经批准,我公司拟通过公开方式转让以下三辆货车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转让标的概况
本次转让车辆共3辆,具体信息如下(附表):
车型 |
车牌号 |
初次 登记时间 |
已使用年限 |
保底价 (含税) |
备注 |
大通轻型 封闭货车 |
闽DAT655 |
2018-07-16 |
7年 |
21360元 |
无重大事故 |
大通轻型 封闭货车 |
闽D37307 |
2019-08-16 |
6年 |
42211元 |
无重大事故 |
大通轻型 封闭货车 |
闽D8GC69 |
2020-6-23 |
5年 |
57815元 |
无重大事故 |
二、转让方式
本次转让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,报价高于或等于保底价且为最高报价者成交,竞买人根据意向车辆分开报价。
三、竞买人资格条件
1.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;
2.提供资料:
(1)自然人: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。
(2)单位: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均需加盖公章)
3. 无不良信用记录,具备支付能力;
四、公告期
1.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
2.报价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19日17:00(逾期报价无效)
五、保证金
每辆车的竞买人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(¥1500.00),报价截止后确定未竞价成功的,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,成交者转为履约保证金,办结车辆过户手续后无息退还。该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从其账户转至厦门商百有限公司,不接受竞买人以外的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保证金。竞买人提交报价单需同时递交交易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(自然人需签字、单位需加盖公章),未在报价截止日期前按要求缴交交易保证金的,其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。保证金转入:
单位全称:厦门商百有限公司
帐 号:35101 51700 10500 03747
开户银行:建行梧村支行
六、其他事项
1.竞买人应在报名有效期期间(工作日8:00-16:00)到我公司指定地点现场勘察车辆,费用自理。地址:厦门夏商保税物流园(湖里区象屿保税区象兴四路),看车联系人:倪师傅13600904834。
2.竞买人应将报价单密封(自然人需签字、单位需加盖公章),现场提交或者邮寄至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939号华商大厦10楼 。单位联系人:吴女士,电话15959215357。
3.成交后,由竞买人承担车辆过户及相关费用。
4.本次转让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1.报价单
2.车辆转让合同
厦门商百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3日